![]() 观唐物业已将第一太平告上法庭。 胡雪柏 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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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已经更换
观唐别墅由“博华紫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京顺路中央别墅区,项目伊始由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第一太平”)负责管理观唐花园一期物业,物业费为9元/平方米/月。
北京观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显示,按照《观唐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第一太平自2005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14日期间负责管理观唐花园一期物业。第一太平对观唐花园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于2007年11月14日到期。第一太平在管理观唐花园期间存在着疏于管理,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等情况,遗留了大量的问题,并遭到业主大量的投诉。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应该履行招投标程序。观唐别墅发展商博华紫光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在观唐花园物业管理单位招投标中,北京观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正式招投标方式中标观唐花园的物业管理工作,并依法在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备案(编号:Q22-2007-13)。北京观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起开始依法承接观唐花园的物业管理。
财务交接不清诉诸庭上
由于观唐物业与第一太平没有直接接触,开发商全权处理此事。开发商博华紫光置业有限公司企划部丁经理介绍,依照法律及三方签署的《交接协议》(博华紫光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太平戴维斯及北京观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规定,第一太平应当与北京观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全部的物业管理工作的交接。
但在交接过程中,他们注意到第一太平在管理观唐花园一期物业期间,向各位业主收取了多项保证性质的款项,预收了超出其服务期限的物业服务费(第一太平的物业管理服务于2007年11月14日到期,而许多业主将物业服务费缴纳到2008年3月或5月,更有业主提前支付到2010年2月)。据他们初步审计,第一太平收取的超出其管理期限的物业服务费数额达59万余元,收取的物业费预付金、公共事业性预付金、装修押金等多项保证性质的款项金额达72万元。这些押金款项和预收物业费依法应当在办理移交手续时由第一太平移交至观唐物业,或者退还给各位业主。
但丁经理表示第一太平没有与观唐物业进行任何财务交接。她介绍,2007年11月15日起,有业主陆续向观唐物业要押金,而由于部分业主物业服务费预交给了第一太平,观唐物业缺少资金,在提供服务和管理方面很受限制。自承接管理以来,该公司一直与第一太平交涉,要求其公开在管理观唐花园物业期间的财务账目,并移交相关财务资料和款项。在压力之下,第一太平于2008年2月26日向观唐物业移交了48万元人民币的款项,但并未附注款项明细。
丁经理介绍,由于交涉无果,观唐物业已将第一太平告上了法庭,要求移交账目以及业主们提前预交的物业费、押金和其他预付金。5月29日,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举行了庭前调查取证。据介绍,此案将于6月底开庭。
第一太平称不便表态
“第一太平戴维斯”是一家伦敦证交所的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房地产服务商。公司成立于1855年,在美国、欧洲、亚太区、非洲及中东拥有200多家办事处。在中国的主要客户包括摩根士丹利、嘉华地产、世贸集团、百联集团、英国石油、资生堂等。
记者随后与“第一太平戴维斯”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公司有关负责人首先表示,对观唐别墅的情况有所耳闻,但公司需要经过研究后,才能进行答复,经过几个小时的研究后,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因为“第一太平戴维斯”目前已经不是观唐别墅的物业方了,所以不方便接受采访,目前对此不发表任何言论。
有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第一太平戴维斯”在业内知名度比较高,对这种被业主方辞退的事,肯定不愿过多谈及,容易伤害企业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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