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发展模式与利益分配机制面临根本性转变
赵晓/文
笔者曾一再强调,房价高涨只是中国住房发展诸多矛盾的一个爆发口,但并非根本问题。对于中国房地产深层问题的认识,需要借助于阿马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的分

析框架才能认识清楚。以森的
改变调控思路
君记否?1998年,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不足数十亿元。然而,2005年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已经超过了5000亿元,开发商的利润则超过了1000亿元。
因为权力结构不平衡,因为市场的扭曲,房地产的利益分配严重畸形,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到了众人声讨的地步,因此政府必须超越一
由此,才能让社会公众能够分享中国经济的繁荣,分享房地产发展的收益,为此必须在地方官员考核、经济发展体制等方面作出重大改变。而所有这些,又势必将对地方政府形成新的压力方向、新的激励方向,引致中国住房发展的游戏规则发生改变。
政府保障责无旁贷
当然,笔者认为,对地方进行房地产调控
除此之外,房地产游戏规则的改变还牵涉到土地产权的变革,因此,“国六条”细则后,政府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改革努力。在这方面,笔者建议,最重要的是应该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
游戏规则的改变还牵涉到市场的权力结构的平衡。为此,笔者也建议,应该允许失地农民、城市中低收入购房者成立维权协会,合理表达并捍卫其正当权益。
显然,只有真正明确政府保障居民住房的职责,并从产权、权力结构以及政治文明的高度来重构中国房地产发展模式,中国房地产发展才能走向真正的
让民众分享房地产发展收益
笔者注意到,“国六条”细则出台后,遭到少数学者的批评。其实,这些学者既没有弄清楚中国房地产的现实性质,也没有理清楚房地产的市场性质。从现实看,中国房地产市场并非标准自由市场经济形态的市场,所以根本不能用自由市场的标准来评价当前政府的调控政策。而从房地产市场的性质看,由于住房供给不具有无限供给的特性,因此住房市场在任何
回想过去两年多来,房地产争论可谓是一波接一波、房地产调控也是一浪接一浪,但均未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