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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刚刚开学,许多家长又喊着“入学难”。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作出一系列规定。然而,经过一年多来的运行,该条例有不完善之处。昨日,市政府印发了该条例的实施办法,对《条例》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实施办法9月1日起施行。 现状:大班额使老师用上麦克风 市政府统计的数据表明,郑州市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分别缺学位70026个、40231个和26895个,需新建36班规模的小学43所,30班规模的初中23所,48班规模的普通高中8所。按照此缺口计算,本市“十一五”期间,市区平均每年至少需要新建学校15所。 由于本市教育资源整体不足,部分学校出现大班额现象。在中原区一些小学,每个班级甚至多达七八十个学生,为了让每个学生都能听清讲课,老师甚至用上了麦克风和音箱。 点评:有专家建议,政府应出台规范性文件,对中小学班级人数加以明确限制。但之前的《条例》并未对此进行明确。 实施办法规定,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满足城市发展对教育的需求,把学校、班级规模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杜绝超规模学校、大班额的出现。在学龄人口高峰期,学校、班级规模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30%。 现状:闹市区学校少 随着城市商业的不断发展,闹市区的用地越来越紧张,不少学校搬到郊区。“都开发成了房地产,学校少得可怜,临近的学校生源爆满,孩子要跑到四五里外的郊区上学。”家住二七区的廖女士抱怨。 以金水区博颂路上的一所小学为例,该校周边住户高达3500多户,但只有这一所小学。由于生源爆满,不少家长不得不把孩子往更远的学校送。 对策:学校建设用地不再公开出让 实施办法规定了预留教育用地的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按照先规划、开发的原则,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土地储备管理的有关政策,建立城市教育用地储备制度。” 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不再公开出让,由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纳入城市教育用地管理范畴。 现状:住进大社区却无学校可上 根据《条例》规定,每5000人区域要预留一所6个班规模幼儿园的建设用地;每1万人区域要预留一所小学的建设用地;每两万人区域要预留一所中学的建设用地。然而,从1995年至今,郑州市内5区除惠济区外,开发商共开发小区315个,只有16个有小学,有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小区,仅占5%。 “我们还是愿意选择一些带有幼儿园、小学配套设施的小区居住,房价贵点也无所谓,至少孩子不用为上学的事愁了。”赵先生说。 对策:不开发教育配套,政府不给验收 为打击开发商不建学校的行为,办法中称,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位置、建筑高度、层次、面积、使用性质以及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罚。 同时,住宅小区等群体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承诺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不予综合验收。该开发企业将被录入政府信用信息中不诚信企业名单。该开发建设单位的后续开发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将不予支持。 现状:开发商建学校之后谁来负责运转? 5年前,房子不好卖,开发商建个学校,有助于房子的销售。现在房子好卖了,开发商又不愿建学校,怕给自己惹麻烦。有的开发商为避免麻烦干脆把学校建成后直接捐给政府。 点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事,开发商不该建学校。”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说。他说,公立学校的建设、设备、师资等都是财政拨款,开发商的学校是公司投资,怎么可能像公立学校那样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呢?收费低了连正常运转都难以维持。而之前的《条例》对开发商配套建设的学校的管理问题缺乏明确规定。 对策:小区办校,义务教育阶段经费政府拨付 该实施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行管理的,义务教育阶段需按照教育部门划定的招生区域,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向其拨付经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幼儿园,可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在教育用地上乱搭乱建,要受处罚 为保证规划得到严格执行,实施办法指出,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擅自变更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上建设与教育无关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