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关于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从昨天(9.17)起下发,管理中心在通知中就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9%调整为4.77%,五年期以上从5.04%调整为5.22%。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中,17号起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直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还款;已经申请并签订了贷款合同,但贷款资金尚未发放到开发商账户的,需要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并且贷款资金已发放的,仍按原利率还款,明年1月1号起,贷款市民将按调整后的新利率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