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权属划分重新调整 “15%车位归业主”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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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权属划分重新调整 “15%车位归业主”将取消

上海写字楼网 http://www.officese.com 2007-9-20 10:32:00 摘自:
车库权属划分重新调整 “15%车位归业主”将取消: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意义深远,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车位问题,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昨天表示:不仅车位15%归业主共有、85%归开发商的规定要取消,而且当时南京出台的整个附属房屋转让规定都将失效:架空层、2.2米以下面积、自行车库等权属划分都要重新调整。

[新规定] 车位归属 由业主和开发商约定

    早在2004年12月25日,南京五部门联合出台《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相当于标准配件总量15%的室内机动车停车位以及全部露天机动车停车痊为业主共用停车位,其余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销售的业主专用停车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15%归业主、85%归开发商”。

    不过这一规定即将失效。南京市房产局法规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物权法》第74第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物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南京原有的划分办法因为和《物权法》不一致,10月1日起自动失效。

[老问题] 开发商二次销售车库怎么办

    车位销售的新规依旧绕不开“车位是否进成本、是否二次销售”的老问题。记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12约25日之前,南京在进行普通住宅核价时,对车位成本进不进房价并没有一个统一做法,“有的进了,有的却没进”。2004年12约25日之后,南京房产、物价等五部门联合出台规定,才确定15%的车位归业主共有,85%归开发商所有。到目前为止,物价部门的核价办法是:将15%的车位成本纳入房价成本,另外属于开发商85%的车位不进房价。

    但10月1日后,南京的这条规定就失效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如果开发商在核价时把车位算进成本,然后又到房管部门领取销售许可证,最后再100%拿出来卖怎么办?

    “我们发销售许可证是不审查这一项的。”房产局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理论上讲,开发商有可能这样做,但这不会影响购买车位者的产权,因为开发商对物价部门的陈述并不等于对购房人的承诺。打个比方,物价部门连车位在内把房价核成6500元/m2,那么购房人按这个价买救应改包括车位,如果后来发现没有车位,就属于“短斤少两”。购房人这时应当向物价部门举报,要求退款。而对于后一拨买车位的业主,一旦车位销售在房管部门登记了,那就是有效力的。

    就此,南京市物价局房价处处长陈仁斌表示,因为原来的规定就是由物价、房管、建委、规划、土地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出台的,现在五部门还没研究这个事,今后具体如何操作车库的定价问题,目前还不好说。

    “实际上,从3月底《物权法》定稿以来,开发商都不到我们房产局来领车位销售许可证了,想把车位留到10月1日以后再办。”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10月1日之前领车位许可证,还要分15%给业主,而10月1日以后,就可以100%销售了。因为《物权法》是让开发商和购房人约定,虽然不排除今后如果房子难卖,开发商会卖房送车位,但以目前开发商的“强势”地位来看,大多数开发商会全部拿来销售。

[新麻烦] 架空层开发商也能办产权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车位条款,10月1日起南京市《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将整体失效。为什么会“全都没用了”,而不是“部分条款修改呢”?

    南京市房产局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物权法》把房子分成了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后就复杂了,房屋的面积测量规范要大改。以前2.2米以下不算面积、不能销售,以前架空层我们的规定是归全体业主,今后可就难说了,因为有的面积开发商能办产权了。”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原有的《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里,“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地方多达八类: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自行车库;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底层架空层;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避难层(间);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共用设施设备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应当移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层高2.2米以下的房屋;法律、法规规定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这要是开发商能办产权了,都要卖,业主该怎么办?“我觉得也不必如此悲观,因为这些地方开发商就算办了产权,也没多大用处。比如架空层,要搭成房子开餐馆,就要改规划,这不是那么容易的。还有2.2米以下面积,其实本来很多这样的阁楼看起来不收钱,那一套的房子单价就比另一套贵,实际上原来就是收费的。”房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

    但开发商如果办了产权,就享有收益权,如果业主以后使用都要交费怎么办?这位人士表示,如果什么都收钱、什么都归开发商,他家的房子谁敢买?但对于这些问题,购房人10月1日后签合同时可得问仔细、合同看仔细、最好约仔细,因为原有的相关规定不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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