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租用房”概念
日前,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提出:“一些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城市,根据各地实践可以用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来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其中提到了“经济租用房”这一新概念。这是否就意味着一些既不符合租用廉租房条件但又无力购买限价房、处于解决住房困难的“夹心层”就能借此圆上住房梦呢?
据介绍,“经济租用房”顾名思义指的是用于出租给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用市场的办法建设和经营租赁、房租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小户型住房,供给对象主要是当地中等收入家庭,而且必须是自住。
对于这样一个全新的概念,广州是否会“照单全收”呢?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态:广州现有的廉租房本身就是“经济租用房”的一种,广州现有的住房框架不会变。(记者 王荔珏)